你能解释一下c#中internal关键字的实际用法吗?
我知道内部修饰符限制了对当前程序集的访问,但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该使用它?
你能解释一下c#中internal关键字的实际用法吗?
我知道内部修饰符限制了对当前程序集的访问,但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该使用它?
当前回答
根据经验,有两种成员:
公共表面:从外部组件可见(公共的、受保护的和内部受保护的): 调用者不受信任,因此需要参数验证、方法文档等。 私有表面:从外部程序集(私有和内部或内部类)中不可见: 调用者通常是可信的,所以参数验证、方法文档等可以省略。
其他回答
唯一一件事我曾经使用内部关键字是许可证检查代码在我的产品;-)
我发现内部被过度使用了。您真的不应该只向某些类公开某些功能,而不向其他使用者公开。
在我看来,这打破了界面,打破了抽象。这并不是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它,而是更好的解决方案是重构到不同的类,或者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然而,这并不总是可能的。
The reasons it can cause issues is that another developer may be charged with building another class in the same assembly that yours is. Having internals lessens the clarity of the abstraction, and can cause problems if being misused. It would be the same issue as if you made it public. The other class that is being built by the other developer is still a consumer, just like any external class. Class abstraction and encapsulation isnt just for protection for/from external classes, but for any and all classes.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开发人员会认为他们可能需要在程序集中的其他地方使用它,并将其标记为内部,即使他们当时并不需要它。另一个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它就在那里。通常,在有明确的需要之前,您希望将其标记为私有。
但其中有些可能是主观的,我并不是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它。只在需要的时候使用。
前几天,也许是一个星期,在一个我不记得的博客上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基本上这不是我的功劳,但我认为它可能有一些有用的应用。
假设您想让另一个程序集看到一个抽象类,但不希望有人能够继承它。Sealed不能工作,因为它是抽象的,这个程序集中的其他类确实从它继承。Private将不起作用,因为您可能希望在另一个程序集中声明一个Parent类。
namespace Base.Assembly { public abstract class Parent { internal abstract void SomeMethod(); } //This works just fine since it's in the same assembly. public class ChildWithin : Parent { internal override void SomeMethod() { } } } namespace Another.Assembly { //Kaboom, because you can't override an internal method public class ChildOutside : Parent { } public class Test { //Just fine private Parent _parent; public Test() { //Still fine _parent = new ChildWithin(); } } }
如您所见,它有效地允许某人使用父类而不能够继承。
internal的一个非常有趣的用法(internal member当然仅限于声明它的程序集)是在某种程度上从它获得“好友”功能。友成员是仅对声明它的程序集之外的某些其他程序集可见的对象。c#没有内置对friend的支持,但是CLR有。
可以使用InternalsVisibleToAttribute来声明友程序集,并且来自友程序集中的所有引用将在友程序集中的范围内将声明的程序集的内部成员视为公共成员。这样做的一个问题是所有内部成员都是可见的;你不能挑三拣四。
InternalsVisibleTo的一个很好的用途是将各种内部成员暴露给单元测试程序集,从而消除了测试这些成员所需的复杂反射工作。所有内部成员都可见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采用这种方法确实会严重破坏类接口,并且可能会破坏声明程序集中的封装。
在“使用尽可能严格的修饰符”规则的驱动下,我在需要访问的任何地方都使用internal,比如,从另一个类中访问方法,直到我显式地需要从另一个程序集访问它。
由于程序集接口通常比类接口的总和更窄,所以我在很多地方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