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寻找当我被允许在另一个类的头文件中做类的前向声明的定义:

我是否可以为基类,为作为成员持有的类,为通过引用传递给成员函数的类,等等这样做?


当前回答

我遵循的一般规则是除非必须,否则不包含任何头文件。所以除非我将一个类的对象存储为我的类的成员变量,否则我不会包括它,我只会使用前向声明。

其他回答

除了指向不完整类型的指针和引用外,还可以声明函数原型来指定不完整类型的参数和/或返回值。但是,不能定义具有不完整形参或返回类型的函数,除非它是指针或引用。

例子:

struct X;              // Forward declaration of X

void f1(X* px) {}      // Legal: can always use a pointer
void f2(X&  x) {}      // Legal: can always use a reference
X f3(int);             // Legal: return value in function prototype
void f4(X);            // Legal: parameter in function prototype
void f5(X) {}          // ILLEGAL: *definitions* require complete types

在文件中,只使用指向类的指针或引用。指针/引用不能调用任何成员/成员函数。

//前向声明

我们可以声明类型为Foo*或Foo&的数据成员。

我们可以声明(但不能定义)带有Foo类型的参数和/或返回值的函数。

可以声明类型为Foo的静态数据成员。这是因为静态数据成员定义在类定义之外。

只要不需要定义(比如指针和引用),就可以使用前向声明。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情况下你会在头文件中看到它们,而实现文件通常会为适当的定义拉出头文件。

正如Luc Touraille已经很好地解释了在哪里使用和不使用类的前向声明。

我再补充一下为什么我们需要用它。

我们应该尽可能使用Forward声明,以避免不必要的依赖注入。

由于#include头文件被添加到多个文件中,因此,如果我们将一个头文件添加到另一个头文件中,它将在源代码的各个部分添加不必要的依赖注入,这可以通过尽可能将#include头文件添加到.cpp文件中来避免,而不是添加到另一个头文件中,并在头文件.h文件中尽可能使用类前向声明来避免。

我遵循的一般规则是除非必须,否则不包含任何头文件。所以除非我将一个类的对象存储为我的类的成员变量,否则我不会包括它,我只会使用前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