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根据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的说法,你应该这样做

限制一个程序的数量 参数约为7

其他回答

根据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的说法,最多只能吃两个披萨:

对于我来说,当列表在我的IDE上超过一行时,那么它就是一个参数太多了。我想在一行中看到所有的参数,而不中断眼神交流。但这只是我个人的偏好。

众所周知,人们平均一次能记住7 +/- 2件事。我喜欢把这个原则用在参数上。假设程序员都是智商高于平均水平的人,我会说任何10+都太多了。

顺便说一句,如果参数在任何方面相似,我会把它们放在向量或列表中,而不是结构体或类中。

多了一个。我并不是说要油嘴滑舌,但是有些函数确实需要一些选项。例如:

void *
mmap(void *addr, size_t len, int prot, int flags, int fildes, off_t offset);

有6个论点,每一个都是必不可少的。此外,它们之间没有共同的联系来证明捆绑销售是合理的。也许你可以定义“struct mapargs”,但那更糟糕。

这个答案假设使用面向对象语言。如果你不使用,跳过这个答案(换句话说,这不是一个语言不可知的答案。

如果你传递了超过3个左右的参数(特别是内在类型/对象),这并不是“太多”,而是你可能错过了创建一个新对象的机会。

寻找传递给多个方法的参数组——即使是传递给两个方法的参数组也几乎可以保证在那里有一个新对象。

然后,您将功能重构到新对象中,您无法相信它对代码和对OO编程的理解有多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