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主方法的方法签名是: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为什么这个方法必须是静态的?


当前回答

任何应用程序的真正入口点都是静态方法。如果Java语言支持实例方法作为“入口点”,那么运行时将需要在内部将其作为静态方法实现,该方法构造对象的实例,然后调用实例方法。

有了这些,我将研究选择以下三个选项中的一个的基本原理:

我们今天看到的静态void main()。 在新构造的对象上调用的实例方法void main()。 使用类型的构造函数作为入口点(例如,如果入口类被称为Program,那么执行将有效地由新的Program()组成)。

分解:

静态无效主()

调用外围类的静态构造函数。 调用静态方法main()。

void main ()

调用外围类的静态构造函数。 通过有效调用new ClassName()构造外围类的实例。 调用实例方法main()。

新ClassName ()

调用外围类的静态构造函数。 构造类的实例(然后不做任何操作,只是返回)。

理由是:

这个我倒着讲。

请记住,Java的设计目标之一是强调(尽可能要求)良好的面向对象编程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对象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对象,但不应该对对象的行为负责。因此,给出new ClassName()入口点的规范会使新Java开发人员感到困惑,因为它强制每个应用程序上的“理想”构造函数设计出现异常。

通过将main()设置为实例方法,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但是,它要求规范列出入口类的构造函数的签名以及main()方法的签名,从而增加了复杂性。

总而言之,指定静态void main()将创建复杂度最低的规范,同时遵循将行为置于方法中的原则。考虑到实现main()方法本身构造类的实例并调用实例方法是多么简单,将main()指定为实例方法并没有真正的优势。

其他回答

这只是一种惯例,但可能比另一种更方便。使用静态主程序,调用Java程序所需要知道的只是类的名称和位置。如果它不是静态的,您还必须知道如何实例化该类,或者要求该类具有空构造函数。

在Java中声明为静态的任何方法都属于类本身。 同样,特定类的静态方法只能通过引用类Class_name.method_name();

因此,在访问静态方法之前不需要实例化类。

因此main()方法被声明为静态的,这样就可以在不创建该类对象的情况下访问它。

因为我们用存在main方法的类名来保存程序(或者从程序开始执行的地方开始,适用于没有main()方法()的类(高级级别))。所以通过上面提到的方法:

Class_name.method_name();

可以访问主方法。

简而言之,当程序被编译时,它会在类中搜索main()方法,其String参数如下:main(String args[])。由于在开始时它没有实例化该类的作用域,因此main()方法被声明为静态的。

否则,它将需要一个对象的实例来执行。但是它必须从头开始调用,而不是首先构造对象,因为它通常是main()函数(bootstrap)的任务,解析参数并构造对象,通常是通过使用这些参数/程序参数。

这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对象不需要调用静态方法,如果它是非静态方法,java虚拟机先创建对象,然后调用main()方法,这将导致额外的内存分配问题。

让我们简单地假设,静态不需要作为应用程序入口点。

一个应用程序类看起来是这样的:

class MyApplication {
    public MyApplication(){
        // Some init code here
    }
    publ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real application code here
    }
}

构造函数代码和主方法之间的区别是必要的,因为在OO中,构造函数只应确保实例被正确初始化。初始化后,实例可以用于预期的“服务”。将完整的应用程序代码放到构造函数中会破坏这一点。

因此,这种方法将在应用程序上强制执行三个不同的契约:

必须有一个默认构造函数。否则,JVM将不知道调用哪个构造函数以及应该提供哪些参数。 必须有一个主要的方法。好吧,这并不奇怪。 类不能是抽象的。否则,JVM无法实例化它。

另一方面,静态方法只需要一个契约:

必须有一个主要的方法。

这里抽象构造函数和多重构造函数都不重要。

由于Java被设计为一种简单的语言,所以应用程序入口点被设计为使用一个简单的契约,而不是使用三个独立而脆弱的契约,这并不奇怪。

请注意:这个参数不是关于JVM或JRE内部的简单性。这个参数是关于用户的简单性。

在这里,完整的签名只能算作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