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安装了一个应用程序,当我试图运行它(它是一个可执行的jar)什么都没有发生。当我从命令行运行它时:

Java -jar "app.jar"

我得到了以下信息:

在“app.jar”中没有主清单属性

通常,如果我自己创建了这个程序,我就会向清单文件添加一个主类属性。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文件来自应用程序,我不能这样做。我还尝试提取jar,看看是否能找到主类,但有很多类,没有一个在它的名称中有“main”这个词。必须有一种方法来修复这个问题,因为程序在其他系统上运行良好。


当前回答

您可以简单地将其添加到属性标签中。当您有多个子模块时,也可以这样做,为每个子模块的pom.xml添加它

这是我的pom。xml,

<properties>
    <java.version>11</java.version>
    <startclass>com.sample.MyApplication</start-class>
</properties>

其他回答

在我的案例中,问题是<build>下的<pluginManagement>使事情不能正常工作。

我原来的pom.xml:

<build>
  <pluginManagement>
    <plugins>
      <plugin>
        <groupId>org.springframework.boot</groupId>
        <artifactId>spring-boot-maven-plugin</artifactId>
        ...
        ...
        ...
  </pluginManagement>
</build>

删除<pluginManagement>后,错误就消失了。

你可以简单地遵循这一步 创建一个jar文件

 jar -cfm jarfile-name manifest-filename Class-file name

在运行jar文件时,像这样简单地运行

 java -cp jarfile-name main-classname

这应该是java -jar app.jar而不是java -jar "app"。

只有当JAR文件是可执行JAR文件时,-jar选项才有效,这意味着它必须有一个带有Main-Class属性的清单文件。参见在JAR文件中打包程序以了解如何创建可执行JAR。

如果它不是一个可执行的JAR,那么你需要像这样运行程序:

java -cp app.jar com.somepackage.SomeClass

其中com.somepackage.SomeClass是包含运行程序的主方法的类。(这个类是什么取决于程序,不可能从您提供的信息中判断出来)。

如果jar不遵守规则,它就不是一个可执行的jar。

大多数的解决方案对我来说都不奏效,但我的教练帮助了我 我想在这里分享他的解决方案 我使用kali Linux终端,但应该在所有debian都很好

javac *.java
nano MANIFEST.MF

在文件类型中

主类:主要 或者不管你的主文件名是什么(如果存在包名,请确保添加包名)

jar -cvmf MANIFEST.MF new.jar *.class

现在运行文件use

java -jar new.jar

或者你可以去文件的属性中检查

允许文件作为程序执行 双击它

这对我有帮助,而上面的大多数答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