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无法正确识别的原因是什么:

<script src="foobar.js" /> <!-- self-closing script element -->

只有这一点是公认的:

<script src="foobar.js"></script>

这是否打破了XHTML支持的概念?

注意:此声明至少对所有IE(6-8 beta 2)都是正确的。


当前回答

XHTML 1规范的非规范性附录“HTML兼容性指南”指出:

С.3元素最小化和空元素含量

给定内容模型不是空的元素的空实例(例如,空标题或段落),不要使用最小化形式(例如,使用<p></p>而不是<p>)。

XHTML DTD将脚本元素指定为:

<!-- script statements, which may include CDATA sections -->
<!ELEMENT script (#PCDATA)>

其他回答

InternetExplorer8和更早版本不支持XHTML、application/XHTML+xml的正确MIME类型。如果您将XHTML作为text/html提供服务,而这些旧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必须这样做,那么它将被解释为html 4.01。您只能对允许省略结束标记的任何元素使用短语法。参见HTML 4.01规范。

XML“缩写”被解释为名为/的属性,该属性(因为没有等号)被解释为具有隐式值“/”。这在HTML 4.01中是完全错误的——不允许使用未声明的属性——但浏览器会忽略它。

IE9和更高版本支持与application/XHTML+xml一起提供的XHTML 5。

除Brad和squadette所说的之外,自动关闭的XML语法<script/>实际上是正确的XML,但要使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web服务器还需要将文档作为格式正确的XML发送,并在HTTP Content Type标头中使用类似application/xhtml+XML的XML mimetype(而不是text/html)。

然而,发送XML mimetype将导致IE7无法解析页面,IE7只喜欢text/html。

来自w3:

总之,“application/xhtml+xml”应用于XHTML系列文档,以及“text/html”的使用应限于HTML兼容XHTML 1.0文档。'应用程序/xml'也可以使用“text/xml”,但是只要合适,应使用“application/xhtml+xml”而不是那些通用的XML媒体类型。

几个月前我对此感到困惑,唯一可行的(兼容FF3+和IE7)解决方案是使用旧的<script></script>语法和text/html(html语法+html mimetype)。

如果您的服务器在其HTTP头中发送text/html类型,即使是格式正确的XHTML文档,FF3+也将使用其html呈现模式,这意味着<script/>将无法工作(这是一个变化,Firefox以前没有那么严格)。

无论对文档中的http equiv元元素、XML序言或doctype进行任何篡改,都会发生这种情况——Firefox一旦获得text/html头,就会分支,这决定了html或XML解析器是否在文档中查找,而html解析器不理解<script/>。

“真XHTML”、“伪XHTML”和“普通HTML”之间的区别以及服务器发送的MIME类型的重要性在这里已经很好地描述了。

如果您想立即尝试,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可编辑片段,带有实时预览,包括自关闭的脚本标记(请参见<script src=“data:text/javascript,/*functional*/”/>)和XML实体(不相关,请参见&x;)。

正如您所看到的,根据嵌入文档的MIME类型,数据URI JavaScript功能要么执行并显示连续文本(在application/xhtml+xml模式下),要么不执行并由脚本“吞噬”连续文本(以text/html模式下)。

div{display:flex;}div+div{flex direction:列;}<div>Mime类型:<label><input type=“radio”onchange=“t.onkeyup()”id=“x”checked name=“Mime”>application/xhtml+xml</label><label><inputtype=“radio”onchange=“t.onkeyup()”name=“mime”>text/html</label></div><div><textarea id=“t”rows=“4”onkeyup=“i.src='data:'+(x.checked?'application/xhtml+xml':'text/html')+','+encodeURIComponent(t.value)”><?xml版本=“1.0”?><!DOCTYPE html PUBLIC“//W3C//DTD XHTML 1.0严格//EN”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ENTITY x“true XHTML”>]><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body><p><span id=“greet”swapto=“Hello”>见鬼,没有:(</span>&x;。<script src=“data:text/javascript,(g=document.getElementById('greet')).innerText=g.getAttribute('swapto')”/>很高兴认识你!<!-- 上一个文本节点和所有其他内容在text/html模式下属于SCRIPT元素内容,因此不会呈现。因为没有找到结束脚本标记,所以没有脚本在text/html中运行--></p></body></html></textarea><iframe id=“i”height=“80”></iframe><script>t.onkeyup()</script></div>

您应该看到Hello,真正的XHTML。很高兴认识你!文本区域下方。

对于没有能力的浏览器,您可以复制文本区域的内容,并将其保存为扩展名为.xhtml(或.xht)的文件(感谢Alek的提示)。

简单地说,现代的答案是因为标签以这种方式表示为强制性的

标记省略无,开始标记和结束标记都是必填的。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HTML/Element/script

上面的人已经大致解释了这个问题,但有一点可能会让事情变得很清楚,尽管人们一直在HTML文档中使用<br/>等,但这种位置上的任何/基本上都被忽略了,只有在试图使某种东西既可解析为XML又可解析为HTML时才使用。例如,尝试<p/>foo</p>,就会得到一个常规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