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者最常犯的错误是试图“静态”地使用类属性而不创建该类的实例。它会给你留下上面提到的错误信息:

您可以将非静态方法设置为静态,也可以创建该类的实例来使用它的属性。

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关心的不是解决方法,而是原因。

private java.util.List<String> someMethod(){
    /* Some Code */
    return someLi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strArgs){          
     //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causes the error. 
    java.util.List<String> someList = someMethod();         
}

当前回答

我刚刚意识到,我认为人们不应该过早地接触“静态”的概念。

静态方法应该是例外,而不是规范。尤其是在你想学习OOP的时候。(为什么要从规则的例外开始呢?)这与Java的教学方法截然相反,你应该学习的“第一件”事情是公共静态空的主要内容。(很少有真正的Java应用程序有自己的主方法。)

其他回答

您正在尝试调用的方法是实例级方法;您没有实例。

静态方法属于类,非静态方法属于类的实例。

你不能给不存在的东西打电话。因为还没有创建对象,所以非静态方法还不存在。静态方法(根据定义)总是存在的。

编译器实际上为非静态方法添加了一个参数。它添加了一个this指针/引用。这也是为什么静态方法不能使用这个的原因,因为没有对象。

到目前为止,答案描述了原因,但还有一件事你可能需要考虑:

你可以通过将方法调用附加到可实例化类的构造函数来调用方法,

Object instance = new Constuctor().methodCall();

or

primitive name = new Constuctor().methodCall();

如果您只希望在单个作用域内使用一次可实例化类的方法,这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在一个作用域中从一个可实例化类调用多个方法,一定要创建一个可引用的实例。

如果我们试图从静态上下文访问一个实例方法,编译器无法猜测你引用的是哪个实例方法(变量对应哪个对象)。不过,您总是可以使用对象引用访问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