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面试问题。
子类继承private吗 字段?
我的回答是“不”,因为我们不能使用“正常的面向对象的方式”访问它们。但是采访者认为它们是继承的,因为我们可以间接或使用反射访问这些字段,并且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
回来后,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用: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一个 子类不继承私有 父类的成员。
你知道面试官观点的论据吗?
这是面试问题。
子类继承private吗 字段?
我的回答是“不”,因为我们不能使用“正常的面向对象的方式”访问它们。但是采访者认为它们是继承的,因为我们可以间接或使用反射访问这些字段,并且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
回来后,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用: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一个 子类不继承私有 父类的成员。
你知道面试官观点的论据吗?
当前回答
例如,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String getName () {
return this.name;
}
Person(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Student(String name) {
super(name);
}
public String getStudentName() {
return this.getName(); // works
// "return this.name;" doesn't work, and the error is "The field Person.name is not visible"
}
}
public class Mai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tudent s = new Student("Bill");
String name = s.getName(); // works
// "String name = s.name;" doesn't work, and the error is "The field Person.name is not visible"
System.out.println(name);
}
}
其他回答
这里的问题/答案中的大多数困惑都围绕着继承的定义。
显然,正如@DigitalRoss解释的那样,子类的OBJECT必须包含其父类的私有字段。正如他所说,无法访问私人会员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
然而。这与类继承的概念不同。在java世界中,存在语义问题时,仲裁人是java语言规范(目前是第3版)。
正如JLS所述(https://docs.oracle.com/javase/specs/jls/se8/html/jls-8.html#jls-8.2):
已声明的类的成员 Private不被继承 该类的子类。只有成员 声明为受保护的类的 或public由子类继承 类以外的包中声明 声明类的语句。
这就解决了采访者提出的问题:“子类继承私有字段吗?”(我强调了一下)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没有。子类的对象包含父类的私有字段。子类本身没有父类的私有字段的概念。
这是学究性质的语义学吗?是的。这是个有用的面试问题吗?可能不会。但是JLS为Java世界建立了定义,并且这样做(在本例中)是明确的。
编辑(删除了Bjarne Stroustrup的平行引用,由于java和c++之间的差异,这可能只会增加混淆。我将让我的答案取决于JLS:)
私有成员(状态和行为)是继承的。它们(可以)影响类实例化的对象的行为和大小。更不用说,通过所有可用的封装破坏机制,或者它们的实现者可以假定,子类可以很好地看到它们。
虽然继承有一个“事实上的”定义,但它肯定与“可见性”方面没有联系,这是“不”答案所假设的。
所以,没有必要采取外交手段。JLS在这一点上是错误的。
任何认为他们不是“遗传”的假设都是不安全的和危险的。
因此,在两个事实上(部分)相互冲突的定义(我不会重复)中,唯一应该遵循的是更安全(或安全)的定义。
Yes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虽然有两个类,但只有一个对象。
当然,它继承了私有字段。它们大概是正确的对象功能所必需的,虽然父类的对象不是派生类的对象,但派生类的实例基本上肯定是父类的实例。如果没有所有的领域,就不可能是这样。
不,你不能直接访问它们。是的,它们是遗传的。他们必须如此。
这是个好问题!
更新:
呃,“不”
我想我们都学到了一些东西。由于JLS提出了确切的“不继承”措辞,所以回答“不继承”是正确的。由于子类不能访问或修改私有字段,因此,换句话说,它们不会被继承。但实际上只有一个对象,它确实包含私有字段,因此如果有人以错误的方式使用JLS和教程措辞,将很难理解OOP、Java对象以及实际发生的事情。
更新更新:
这里的争议涉及到一个根本的模糊:讨论的究竟是什么?的对象?或者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谈论的是类本身?当描述类而不是对象时,允许有很大的自由度。因此,子类不继承私有字段,但作为子类实例的对象当然包含私有字段。
不,私有字段不被继承。唯一的原因是子类不能直接访问它们。
不。私有字段没有被继承…所以我们才发明了"保护"这是有意为之。我想这证明了受保护修饰符的存在。
现在来看看上下文。继承是什么意思——如果它存在于从派生类创建的对象中?是的,它是。
如果你的意思是它是否对派生类有用。嗯,没有。
现在,当你进行函数式编程时,父类的私有字段不会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继承给子类。对于子类,超类的私有字段与任何其他类的私有字段相同。
在功能上,它不是遗传的。但理想情况是这样的。
好吧,刚刚看了一下Java教程,他们引用了这样的话: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子类不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但是,如果父类具有用于访问其私有字段的公共或受保护方法,则子类也可以使用这些方法。
参见:http://download.oracle.com/javase/tutorial/java/IandI/subclasses.html
我同意,这个领域是存在的。但是,子类在私有字段上没有任何特权。对于子类,私有字段与任何其他类的私有字段相同。
我相信这只是个人观点的问题。你可以左右争论的任何一方。这两种方法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