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面试问题。

子类继承private吗 字段?

我的回答是“不”,因为我们不能使用“正常的面向对象的方式”访问它们。但是采访者认为它们是继承的,因为我们可以间接或使用反射访问这些字段,并且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

回来后,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用: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一个 子类不继承私有 父类的成员。

你知道面试官观点的论据吗?


当前回答

私有成员(状态和行为)是继承的。它们(可以)影响类实例化的对象的行为和大小。更不用说,通过所有可用的封装破坏机制,或者它们的实现者可以假定,子类可以很好地看到它们。

虽然继承有一个“事实上的”定义,但它肯定与“可见性”方面没有联系,这是“不”答案所假设的。

所以,没有必要采取外交手段。JLS在这一点上是错误的。

任何认为他们不是“遗传”的假设都是不安全的和危险的。

因此,在两个事实上(部分)相互冲突的定义(我不会重复)中,唯一应该遵循的是更安全(或安全)的定义。

其他回答

Yes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虽然有两个类,但只有一个对象。

当然,它继承了私有字段。它们大概是正确的对象功能所必需的,虽然父类的对象不是派生类的对象,但派生类的实例基本上肯定是父类的实例。如果没有所有的领域,就不可能是这样。

不,你不能直接访问它们。是的,它们是遗传的。他们必须如此。

这是个好问题!


更新:

呃,“不”

我想我们都学到了一些东西。由于JLS提出了确切的“不继承”措辞,所以回答“不继承”是正确的。由于子类不能访问或修改私有字段,因此,换句话说,它们不会被继承。但实际上只有一个对象,它确实包含私有字段,因此如果有人以错误的方式使用JLS和教程措辞,将很难理解OOP、Java对象以及实际发生的事情。

更新更新:

这里的争议涉及到一个根本的模糊:讨论的究竟是什么?的对象?或者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谈论的是类本身?当描述类而不是对象时,允许有很大的自由度。因此,子类不继承私有字段,但作为子类实例的对象当然包含私有字段。

我们可以简单地声明,当父类被继承时,父类的私有成员实际上成为子类的私有成员,并且不能被进一步继承或子类的对象不可访问。

填充位/对齐和VTABLE中对象类的包含不被考虑。因此,子类的对象确实为超类的私有成员留有一席之地。但是,它不能从子类的对象中访问…

这取决于你对“继承”的定义。子类在内存中仍然有字段吗?肯定。它能直接访问它们吗?不。这只是定义的微妙之处;关键是要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私有类成员或构造函数只能在顶层类的主体(§7.6)中访问,该主体包含了成员或构造函数的声明。它不是由子类继承的。https://docs.oracle.com/javase/specs/jls/se7/html/jls-6.html#jls-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