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去年开始学习f#和OCaml以来,我已经阅读了大量的文章,这些文章坚持认为设计模式(尤其是Java中的)是命令式语言中缺失特性的变通方法。我发现的一篇文章给出了相当有力的主张:

Most people I've met have read the Design Patterns book by the Gang of Four (GoF). Any self respecting programmer will tell you that the book is language agnostic and the patterns apply to software engineering in general, regardless of which language you use. This is a noble claim. Unfortunately it is far removed from the truth. Functional languages are extremely expressive. In a functional language one does not need design patterns because the language is likely so high level, you end up programming in concepts that eliminate design patterns all together.

函数式编程(FP)的主要特性包括函数作为一类值、curry化、不可变值等。在我看来,OO设计模式是否接近这些特性并不明显。

此外,在支持OOP的函数式语言(如f#和OCaml)中,使用这些语言的程序员显然会使用与其他OOP语言相同的设计模式。事实上,现在我每天都在使用f#和OCaml,我在这些语言中使用的模式与我在Java中使用的模式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

函数式编程消除了对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的需求这一说法是否属实?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能发布或链接到一个典型的OOP设计模式的例子及其功能对等物吗?


当前回答

函数式编程消除了对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的需求这一说法是否属实?

函数式编程与面向对象编程不同。面向对象的设计模式不适用于函数式编程。取而代之的是函数式编程设计模式。

对于函数式编程,您不需要阅读面向对象设计模式书籍;你会读到其他关于FP设计模式的书籍。

语言无关的

不完全。对于面向对象语言,只有语言不可知。这种设计模式根本不适用于过程式语言。它们在关系数据库设计上下文中几乎没有意义。它们不适用于设计电子表格。

一个典型的OOP设计模式和它的功能对等物?

上述情况不应该存在。这就像要求将一段过程代码重写为OO代码。嗯……如果我将原始的Fortran(或C)翻译成Java,我所做的只是翻译它。如果我完全将其重写为面向对象范式,它将不再看起来像原始的Fortran或C语言——它将无法识别。

从面向对象设计到功能设计没有简单的映射。他们看问题的方式完全不同。

函数式编程(像所有编程风格一样)具有设计模式。关系数据库有设计模式,OO有设计模式,过程式编程有设计模式。任何事物都有设计模式,甚至是建筑物的结构。

设计模式——作为一个概念——是一种永恒的构建方式,与技术或问题领域无关。但是,特定的设计模式适用于特定的问题领域和技术。

每个人只要仔细思考自己在做什么,就会发现设计模式。

其他回答

Norvig的演示暗示了他们对所有GoF模式的分析,他们说23个模式中有16个在函数式语言中有更简单的实现,或者只是语言的一部分。因此,大概至少有7个要么是a)同样复杂,要么是b)没有出现在语言中。不幸的是,我们没有列举它们!

我认为很明显,GoF中的大多数“创造性”或“结构性”模式只是让Java或c++中的原始类型系统做你想做的事情的技巧。但是不管你用什么语言编程,其余的都是值得考虑的。

一个可能是Prototype;虽然它是JavaScript的基本概念,但它必须在其他语言中从头开始实现。

我最喜欢的模式之一是空对象模式:表示一个对象不做任何适当的事情。这可能更容易在函数式语言中建模。然而,真正的成就是视角的转变。

GoF设计模式是为Simula 67的后代面向对象语言(如Java和c++)编写的变通方法。

设计模式处理的大多数“弊病”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statically typed classes, which specify objects, but are not themselves objects; restriction to single dispatch (only the leftmost argument is used to select a method, the remaining arguments are considered as static types only: if they have dynamic types, it's up to the method to sort that out with ad-hoc approaches); distinction between regular function calls and object-oriented function calls, meaning that object-oriented functions cannot be passed as functional arguments where regular functions are expected and vice versa; and distinction between "base types" and "class types".

在通用Lisp对象系统中,这些设计模式中没有一个不会消失,即使解决方案的结构本质上与相应的设计模式相同。(此外,该对象系统比GoF书早了十多年。Common Lisp在该书第一次出版的同一年成为了ANSI标准。)

就函数式编程而言,模式是否适用于它取决于给定的函数式编程语言是否具有某种对象系统,以及它是否模仿受益于模式的对象系统。这种类型的面向对象不能很好地与函数式编程相结合,因为状态的突变是最重要的。

构造和非突变访问与函数式编程兼容,因此与抽象访问或构造有关的模式可以适用:像工厂、Facade、代理、Decorator和访问者这样的模式。

另一方面,像状态和策略这样的行为模式可能不能直接应用于功能性OOP,因为状态突变是它们的核心。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适用;也许它们以某种方式与任何可用于模拟可变状态的技巧结合应用。

GoF这本书明确地将自己与面向对象绑定在一起——书名是《设计模式——可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元素》(重点是我的)。

确实如此,因为高级函数式PL(如OCaml,带有类、模块等)在类型多功能性和表达能力方面肯定会取代OOP命令式语言。抽象不会泄露,你可以在程序中直接表达你的大部分想法。因此,是的,它确实取代了设计模式,无论如何,与功能模式相比,大多数设计模式都简单得可笑。

我认为每个范式都有不同的目的,因此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比较。

我还没有听说过GoF设计模式适用于每一种语言。我听说它们适用于所有面向对象语言。如果您使用函数式编程,那么您解决的问题领域就不同于OO语言。

我不会使用函数式语言来编写用户界面,但是像c#或Java这样的面向对象语言会使这项工作更容易。如果我正在编写一种函数式语言,那么我就不会考虑使用OO设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