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中,在哪些情况下使用结构体比使用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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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ct相对于class的一个优点是,如果坚持“首先是public成员,然后是private成员”,它可以节省一行代码。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发现关键字class毫无用处。
下面是只使用struct而不使用class的另一个原因。c++的一些代码风格指南建议使用小写字母表示函数宏,其基本原理是当宏转换为内联函数时,不需要更改名称。我也一样。你有了漂亮的c风格结构体,有一天,你发现你需要添加一个构造函数,或者一些方便的方法。你会把它改成一个类吗?到处都是吗?
区分结构体和类实在是太麻烦了,妨碍了我们做应该做的事情——编程。像c++的许多问题一样,它产生于向后兼容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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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在需要保存一些没有任何成员函数与之关联的数据(对成员数据进行操作)并直接访问数据变量时使用struct。
从文件和套接字流等读取/写入数据。在函数参数太多且函数语法看起来太冗长的结构中传递函数参数。
从技术上讲,类和结构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除了默认的可访问性。 更重要的是,它取决于你如何使用它的编程风格。
它们是一样的,只是默认值不同(class默认为private, struct默认为public),所以理论上它们是完全可以互换的。
所以,如果我只是想打包一些信息来移动,我使用一个结构体,即使我在那里放了一些方法(但不是很多)。如果它是一个最不透明的东西,其中主要使用将通过方法,而不是直接到数据成员,我使用一个完整的类。
只是从c++ 20 standard的角度(从N4860工作)来解决这个问题…
类是一种类型。关键字“class”和“struct”(以及“union”)在c++语法中是“class-key”,选择class或struct的唯一功能意义是:
类键决定是否…默认情况下访问是public或private(11.9)。
数据成员默认可访问性
class关键字的结果是private-by-default成员,而' struct关键字的结果是public-by-default成员,在11.9.1的例子中有说明:
类X { int;// X::a默认为private:使用的类
对…
struct S { int;// S::a默认为public: struct被使用
基类默认可访问性
1.9还说:
在基类没有访问说明符的情况下,当派生类使用类键结构体定义时假定为public,当类使用类键类定义时假定为private。
需要一致使用结构体或类的情况……
有一个要求:
在类模板的重声明、部分特化、显式特化或显式实例化中,类键应与原始类模板声明一致(9.2.8.3)。
...在任何详细类型说明符中,枚举关键字应使用指向枚举(9.7.1),联合类键应使用指向联合(11.5),类或结构的类键必须是 用于指非并体类(11.1)。
以下是不需要一致性的例子:
struct S {} S; 类S* p = &s;/ /好吧
不过,一些编译器可能会对此提出警告。
有趣的是,虽然你用struct、class和union创建的类型都被称为“类”,但我们有…
标准布局结构体是用类键结构体或类键类定义的标准布局类。
...所以在标准语中,当谈到标准布局结构体时,它使用“struct”来暗示“不是联合”。
我很好奇在其他术语中是否也有类似的“struct”用法,但要对标准进行详尽的搜索,工作量太大了。欢迎对此发表评论。
它们几乎是一样的。由于c++的魔力,结构体可以像类一样保存函数、使用继承、使用“new”创建等等
唯一的功能区别是类以私有访问权限开始,而结构以public开始。这是对C语言的向后兼容。
在实践中,我总是使用结构体作为数据持有者,类作为对象。
正如每个人所说,唯一真正的区别是默认访问。但是,当我不想对简单的数据类进行任何形式的封装时,即使实现了一些helper方法,我也会特别使用struct。例如,当我需要这样的东西时:
struct myvec {
int x;
int y;
int z;
int length() {return x+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