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this关键字的另一个很少使用的情况是,当您需要从实现类中调用显式接口实现时。这里有一个人为的例子:

class Example : ICloneable
{
    private void CallClone()
    {
        object clone = ((ICloneable)this).Clone();
    }

    object ICloneable.Clone()
    {
        throw new NotImplementedException();
    }
}

其他回答

下面是我使用它的时候:

从类内部访问私有方法(以区分) 将当前对象传递给另一个方法(或在发生事件时作为发送者对象) 创建扩展方法时:D

我没有对私有字段使用这个,因为我用下划线(_)作为私有字段变量名的前缀。

当你有很多开发人员在同一个代码库上工作时,你需要一些代码指南/规则。在我工作的地方,我们决定在字段、属性和事件上使用“this”。

对我来说,这样做很有意义,当你区分类变量和方法变量时,它使代码更容易阅读。

每当我引用一个实例变量时,我都会使用它,即使我不需要。我认为这让代码更清晰。

我在任何可能有歧义的地方都使用它(显然)。不只是编译器的模糊性(在这种情况下是必需的),还有查看代码的人的模糊性。

这取决于我所遵循的编码标准。如果我们用_来表示一个实例变量,那么“this”就多余了。如果我们不使用_,那么我倾向于使用这个来表示实例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