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ython中,对象名称前的单前导下划线和双前导下划线代表什么?
当前回答
根据Python中下划线的含义
单前导下划线(_var):表示名称仅供内部使用的命名约定。通常不由Python解释器强制执行(通配符导入除外),仅作为程序员的提示。单尾下划线(var_):按惯例使用,以避免与Python关键字的命名冲突。双前导下划线(__var):在类上下文中使用时触发名称更改。由Python解释器强制执行。双前导和尾随下划线(__var__):表示Python语言定义的特殊方法。避免为自己的属性使用此命名方案。单下划线(_):有时用作临时或不重要变量的名称(“不在乎”)。另外:Python REPL中最后一个表达式的结果。
其他回答
单个下划线
在类中,带前导下划线的名称向其他程序员表示该属性或方法将在该类中使用。然而,隐私权并未以任何方式强制执行。对模块中的函数使用前导下划线表示不应从其他地方导入。
从PEP-8风格指南:
_single_leading_underscore:“内部使用”指标较弱。例如,from M import*不会导入名称以下划线开头的对象。
双下划线(名称Mangling)
从Python文档中:
__spam形式的任何标识符(至少两个前导下划线,最多一个尾随下划线)在文本上替换为_classname__spam,其中classname是当前类名,前导下划线被去掉。这种修改是在不考虑标识符的语法位置的情况下完成的,因此它可以用于定义类私有实例和类变量、方法、存储在全局变量中的变量,甚至是存储在实例中的变量。对于其他类的实例,该类是私有的。
以及来自同一页的警告:
名称修改旨在为类提供一种简单的方法来定义“私有”实例变量和方法,而不必担心派生类定义的实例变量,也不必担心类外的代码干扰实例变量。注意,损坏规则的设计主要是为了避免事故;一个坚定的灵魂仍然有可能访问或修改一个被认为是私有的变量。
实例
>>> class MyClass():
... def __init__(self):
... self.__superprivate = "Hello"
... self._semiprivate = ", world!"
...
>>> mc = MyClass()
>>> print mc.__superprivate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stdin>", line 1, in <module>
AttributeError: myClass instance has no attribute '__superprivate'
>>> print mc._semiprivate
, world!
>>> print mc.__dict__
{'_MyClass__superprivate': 'Hello', '_semiprivate': ', world!'}
到目前为止,答案很好,但缺少一些花絮。一个前导下划线不仅仅是一个约定:如果使用from foobar import*,并且foobar模块没有定义__all__列表,那么从模块导入的名称不包括前导下划线的名称。假设这主要是一个惯例,因为这个案例是一个相当模糊的角落;-)。
前导下划线约定不仅广泛用于私有名称,也广泛用于C++所称的受保护的名称,例如,完全打算由子类重写的方法的名称(即使是必须重写的方法,因为在基类中它们引发NotImplementedError!-)通常是单前导下划线名称,以向使用该类(或子类)实例的代码指示不打算直接调用所述方法。
例如,要使线程安全队列具有与FIFO不同的排队规则,可以导入queue,将queue.queue子类化,并重写_get和_put等方法;“客户端代码”从不调用这些(“钩子”)方法,而是调用(“组织”)公共方法,如put和get(这被称为模板方法设计模式——例如,请参见此处,以获取基于我关于该主题的演讲视频的有趣演示,并添加了摘要)。
编辑:会谈描述中的视频链接现已断开。你可以在这里和这里找到前两个视频。
_foo:只是惯例。程序员指示变量是私有的(无论在Python中意味着什么)。__foo:这有真正的意义。解释器将此名称替换为_classname__foo,以确保该名称不会与其他类中的类似名称重叠。__foo__:只是惯例。Python系统使用不会与用户名冲突的名称的方法。
在Python世界中,没有其他形式的下划线有意义。此外,在这些约定中,类、变量、全局等之间没有区别。
如果真的想让变量成为只读的,IMHO最好的方法就是使用property(),只传递getter。有了property()我们可以完全控制数据。
class PrivateVarC(object):
def get_x(self):
pass
def set_x(self, val):
pass
rwvar = property(get_p, set_p)
ronly = property(get_p)
我知道OP问了一个稍有不同的问题,但由于我发现另一个问题是“如何设置私有变量”,标记为与此重复,所以我想在这里添加此附加信息。
对于方法,可以使用双下划线隐藏私有“方法”,模式如下:
# Private methods of MyClass
def _MyClass__do_something(obj:'MyClass'):
print('_MyClass__do_something() called. type(obj) = {}'.format(type(obj)))
class MyClass():
def __init__(self):
__do_something(self)
mc = MyClass()
输出:
_MyClass__do_something() called. type(obj) = <class '__main__.MyClass'>
我今天在尝试对类方法使用双下划线时遇到了这个问题,并得到了NameError:name“_<class><method>”未定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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