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对于那些认为var可以节省时间的狂热爱好者来说,它可以减少敲击键盘的次数:

StringBuilder sb = new StringBuilder();

than

var sb = new StringBuilder();

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数数……

19对21

如果有必要我会解释的,但你试试吧……(取决于你的智能感知的当前状态,你可能需要为每一个输入更多)

你能想到的每一种类型都是如此!!

我个人的感觉是,除非在不知道类型的情况下,否则永远不应该使用var,因为它降低了代码中的识别可读性。大脑识别字体的时间比识别一整行字体要长。那些懂机器码和比特的老家伙知道我在说什么。大脑是并行处理的,当你使用var时,你强迫它序列化它的输入。为什么会有人想让自己的大脑更努力地工作呢?这就是电脑的作用。

其他回答

我曾经认为var关键字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但我把一个限制,这是

只在类型很明显的情况下使用var(不要滚动或查看返回类型)

我意识到这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并从我的代码中删除了所有的var关键字(除非他们是特别需要的),现在我认为他们使代码可读性更差,特别是对其他人阅读你的代码。

它隐藏了意图,并且在至少一个实例中,由于类型的假设而导致某些代码的运行时错误。

我们采用了“为人编写代码,而不是为机器编写代码”的理念,基于这样的假设:在维护模式中花费的时间要比在新的开发模式中花费的时间长好几倍。

对我来说,这就排除了编译器“知道”变量是什么类型的说法——当然,你不可能第一次就写出无效的代码,因为编译器会阻止你的代码编译,但是当下一个开发人员在6个月的时间里阅读代码时,他们需要能够推断出变量做得正确或不正确的地方,并快速确定问题的原因。

因此,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在我们的编码标准中是不合法的,但在我们的团队中鼓励这样做,因为它增加了可读性:

var list = new List<KeyValuePair<string, double>>();
FillList( list );
foreach( var item in list ) {
   DoWork( item ); 
}

我尽可能使用var。

如果你的代码写得好,局部变量的实际类型并不重要(例如,良好的变量名,注释,清晰的结构等)。

我不使用var,因为它违背了c#的根- C/ c++ /Java。尽管这是一个编译器技巧,但它使语言感觉不那么强类型。也许20多年的C语言已经在我们(反变量的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了,我们应该在等号的左右两边都有类型。

话虽如此,我可以看到它对于长泛型集合定义和长类名(如codinghorror.com示例)的优点,但在其他地方,如string/int/bool,我真的看不出这一点。特别是

foreach (var s in stringArray)
{

}

节省3个字符!

对我来说,主要的烦恼是无法看到var代表方法调用的类型,除非你将鼠标悬停在方法上或F12它。

我认为var的使用应该与明智选择的变量名称相结合。

我在foreach语句中使用var没有问题,前提是它不是这样的:

foreach (var c in list) { ... }

如果是这样的话:

foreach (var customer in list) { ... }

... 这样,阅读代码的人就更有可能理解什么是“列表”。如果您可以控制列表变量本身的名称,那就更好了。

这同样适用于其他情况。这是非常无用的:

var x = SaveFoo(foo);

... 但这是有道理的:

var saveSucceeded = SaveFoo(foo);

各有各的,我想。我发现自己这样做,简直是疯了:

var f = (float)3;

我需要一个12步的var程序。我叫Matt,我(ab)使用v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