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当你不想重复自己的时候,Var很有用。例如,我昨天需要一个类似于此的数据结构。您喜欢哪种表示法?

Dictionary<string, Dictionary<string, List<MyNewType>>> collection = new Dictionary<string, Dictionary<string, List<MyNewType>>>();

or

var collection = new Dictionary<string, Dictionary<string, List<MyNewType>>>();

请注意,在本例中使用var几乎不会引起歧义。然而,有时候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例如,如果我像下面这样使用var,

var value= 5;

当我可以只写真正的类型,并消除任何歧义5应该如何表示。

double value = 5;

其他回答

我曾经认为var关键字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但我把一个限制,这是

只在类型很明显的情况下使用var(不要滚动或查看返回类型)

我意识到这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并从我的代码中删除了所有的var关键字(除非他们是特别需要的),现在我认为他们使代码可读性更差,特别是对其他人阅读你的代码。

它隐藏了意图,并且在至少一个实例中,由于类型的假设而导致某些代码的运行时错误。

在我们的办公室,我们的CTO已经明确禁止使用var关键字,原因与您所陈述的相同。

我个人认为var的使用只在new对象声明中有效,因为对象的类型在语句本身就很明显。

对于LINQ查询,您可以将结果解析为:

IEnumerable<TypeReturnedBySelectObject>

@Keith -

在你们的比较中 IEnumerable < int > IEnumerable<double>你不需要 担心——如果你传递了错误的类型 您的代码无论如何都无法编译。

这并不完全正确——如果一个方法同时重载到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那么它可能会无声地将意外推断的类型(由于程序中的其他一些更改)传递给错误的重载,从而导致不正确的行为。

我想问题是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猜部分问题是var给给定的声明增加了多少混乱——如果不清楚某个东西是什么类型(尽管它是强类型的,编译器完全理解它是什么类型),有人可能会掩盖一个类型安全错误,或者至少需要更长的时间来理解一段代码。

我在以下情况下使用var:

当我不得不(结果是匿名的) 当类型与代码在同一行时,例如: var emp = new Employee();

很明显,我们需要一个Employee对象(因为我们正在创建一个新的Employee对象),那么如何呢

Employee emp = new Employee() any more obvious?

当类型无法推断时,我不使用var。

var emp = GetEmployee();

因为返回类型不是很明显(是在Employee对象上,还是在IEmployee对象上,还是在与Employee对象完全没有关系的对象上,等等?)

有人不喜欢批评var..所有答案downmodded..哦. .

@Jon Limjap: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可读性被降级了,就像在VB6一样。我不喜欢依靠智能感知来确定给定变量的类型。我希望能单独用源代码求出它。

命名惯例也没用——我已经用好名字了。我们要回到前缀时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