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使用var而不是显式类型使重构更容易(因此我必须反驳前面的帖子,他们的意思是它没有区别,或者它纯粹是“语法糖”)。

您可以更改方法的返回类型,而无需更改调用此方法的每个文件。想象一下

...
List<MyClass> SomeMethod() { ... }
...

就像这样

...
IList<MyClass> list = obj.SomeMethod();
foreach (MyClass c in list)
  System.Console.WriteLine(c.ToString());
...

如果您希望重构SomeMethod()以返回IEnumerable<MySecondClass>,则必须在使用该方法的每个地方更改变量声明(也在foreach中)。

如果你写

...
var list = obj.SomeMethod();
foreach (var element in list)
  System.Console.WriteLine(element.ToString());
...

相反,你不需要改变它。

其他回答

当我开始使用var关键字时,我也有同样的担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经习惯了它,不打算回到显式变量类型。 Visual Studio的编译器\智能感知在使隐式类型变量的工作更容易方面做得非常好。

我认为遵循正确的命名约定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代码,而不是显式键入。

这似乎是类似于“我应该在变量名中使用前缀吗?”这样的问题。 坚持使用好的变量名,让编译器考虑变量类型。

来自Essential LINQ:

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最好不要显式声明范围变量的类型。例如,下面的代码编译干净,但是编译器可以在没有正式声明的情况下推断出类型:

List<string> list = new List<string> { "LINQ", "query", "adventure" };
var query = from string word in list
      where word.Contains("r")
      orderby word ascending
      select word;

显式声明range变量的类型会强制对LINQ Cast操作符进行幕后调用。此调用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并可能会损害性能。如果您在LINQ查询中遇到性能问题,像这里所示的强制转换可能是开始寻找罪魁祸首的一个地方。(此规则的一个例外是当您使用非泛型Enumerable时,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使用强制转换。)

@erlando,

谈到重构,通过将新类型的实例分配给一个变量而不是在多个地方更改它来更改变量类型似乎要容易得多,不是吗?

至于代码审查,我认为var关键字没有大问题。在代码审查期间,我更喜欢检查代码逻辑而不是变量类型。当然,可能会有开发人员可以使用不合适的类型的情况,但我认为这种情况的数量是如此之少,它不会成为我停止使用var关键字的原因。

我重复一下我的问题。为什么变量类型对您很重要?

我同意马特·汉密尔顿的观点。

当使用好的变量名时,Var可以使您的代码更具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但是,如果使用不当,var也会使您的代码像Perl一样难以阅读和理解。

一个var的好的和坏的用法列表也不会有太大的帮助。这是一个常识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可读性和可写性。许多开发者并不关心他们的代码是否具有可读性。他们只是不想打那么多。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一个读,写,写的人。

Var对于匿名类型是必不可少的(正如之前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之一所指出的那样)。

我会把所有其他关于宗教战争利弊的讨论归类为“宗教战争”。我的意思是对……的相对优点进行比较和讨论。

var i = 5;
int j = 5;

SomeType someType = new SomeType();
var someType = new SomeType();

...完全是主观的。

隐式类型意味着使用var关键字声明任何变量都不会在运行时造成损失,因此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关于如何让开发人员满意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