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c#是这样设计的?

根据我的理解,一个接口只描述行为,并且服务于描述实现接口的类的契约义务。

如果类希望在共享方法中实现这种行为,为什么不应该呢?

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个例子:

// These items will be displayed in a list on the screen.
public interface IListItem {
  string ScreenName();
  ...
}

public class Animal: IListItem {
    // All animals will be called "Animal".
    public static string ScreenName() {
        return "Animal";
    }
....
}

public class Person: IListItem {

    private string name;

    // All persons will be called by their individual names.
    public string ScreenName() {
        return name;
    }

    ....

 }

当前回答

c#和CLR应该像Java一样支持接口中的静态方法。静态修饰符是契约定义的一部分,确实有意义,具体来说,行为和返回值不会基于实例而变化,尽管在不同调用之间仍然可能不同。

也就是说,当您想在接口中使用静态方法而又不能使用时,我建议您使用注释。您将得到您正在寻找的功能。

其他回答

接口是已定义可用功能的抽象集合。

该接口中的方法是否表现为静态行为是应该隐藏在接口后面的实现细节。将接口方法定义为静态是错误的,因为您将不必要地强制该方法以某种方式实现。

如果方法被定义为静态的,那么实现接口的类就不会像它应该的那样被封装。在面向对象设计中,封装是一件值得努力的事情(我不会详细说明原因,你可以在这里阅读:http://en.wikipedia.org/wiki/Object-oriented)。因此,在接口中不允许使用静态方法。

因为接口是继承结构,静态方法继承不好。

您可以将类的静态方法和非静态方法看作是不同的接口。调用时,静态方法解析为单例静态类对象,而非静态方法解析为所处理的类的实例。所以,如果你在一个接口中使用静态和非静态方法,你实际上是在声明两个接口,而实际上我们想要接口被用来访问一个内聚的东西。

静态类应该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样它们就可以被通用地使用。我不得不实现一个Singleton来实现预期的结果。

我有一堆静态业务层类,实现了CRUD方法,如“创建”,“读取”,“更新”,“删除”的每个实体类型,如“用户”,“团队”等。然后,我为实现CRUD方法的业务层类创建了一个具有抽象属性的基本控件。这让我可以自动从基类中执行“创建”、“读取”、“更新”、“删除”操作。由于静态限制,我不得不使用单例。

供您参考:您可以通过为接口创建扩展方法来获得与您想要的类似的行为。扩展方法将是一个共享的、不可覆盖的静态行为。然而,不幸的是,这个静态方法不是契约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