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Function.pr原型.apply()和Function.pr原型.call()调用函数有什么区别?

var func = function() {
  alert('hello!');
};

函数.apply();vs func.call();

上述两种方法之间是否存在性能差异?何时最好使用呼叫转移应用,反之亦然?


当前回答

让我补充一点细节。

这两个调用几乎相等:

func.call(context, ...args); // pass an array as list with spread operator

func.apply(context, args);   // is same as using apply

只有一个微小的区别:

排列运算符。。。允许传递可迭代参数作为要调用的列表。apply只接受类似数组的参数。

因此,这些呼叫是相辅相成的。在我们期望可迭代的地方,调用工作,在我们期望类似数组的地方,应用工作。

对于既可迭代又类似于数组的对象,比如真正的数组,我们技术上可以使用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apply可能会更快,因为大多数JavaScript引擎内部对其进行了更好的优化。

其他回答

这些to方法之间的区别在于,如何传递参数。

“A代表数组,C代表逗号”是一个方便的助记符。

摘要:

call()和apply()都是位于Function.prototype上的方法。因此,它们可以通过原型链在每个函数对象上使用。call()和apply()都可以执行具有指定值this的函数。

call()和apply()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必须向其中传递参数的方式。在call()与apply(()中,您都将希望作为值的对象作为第一个参数传递为this。其他参数的不同之处如下:

使用call(),您必须正常输入参数(从第二个参数开始)使用apply(),必须传入参数数组。

例子:

让obj={val1:5,值2:10}常量总和=函数(val3,val4){返回this.val1+this.val2+val3+val4;}console.log(summary.apply(obj,[2,3]));//首先,我们在第一个参数中为其赋值//使用apply,我们必须传入一个数组console.log(summary.call(obj,2,3));//通过调用,我们可以单独传入每个参数

为什么我需要使用这些功能?

在javascript中,这个值有时很棘手。该值在执行函数时确定,而不是在定义函数时确定。如果我们的函数依赖于此绑定的权限,我们可以使用call()和apply()来强制执行此行为。例如:

var name='unwantedGlobalName';常量对象={name:“Willem”,sayName(){console.log(this.name);}}let copiedMethod=obj.sayName;//我们将函数存储在copiedmethod变量中copiedMethod();//现在是窗口,unwantedGlobalName将被记录copiedMethod.call(obj);//我们强制这是obj,Willem被记录

从Function.pr原型.apply()上的MDN文档中:

apply()方法调用具有给定this值的函数作为数组(或类似数组的对象)提供的参数。语法fun.apply(thisArg,[argsArray])

从Function.pr原型.call()上的MDN文档中:

call()方法调用具有给定this值和单独提供的参数的函数。语法fun.call(thisArg[,arg1[,arg2[,…]]])

从JavaScript中的Function.apply和Function.call:

apply()方法与call()方法相同,只是apply(需要数组作为第二参数。数组表示的参数目标方法。


代码示例:

var doSomething=函数(){var arr=[];for(参数中的i){if(this〔arguments〔i〕〕的类型!==“undefined”){arr.push(this〔arguments〔i〕〕);}}返回arr;}var输出=函数(位置,对象){document.body.innerHTML+=“<h3>输出”+位置+“</h3>”+JSON.stringify(obj)+“\n<br>\n<br><hr>”;}输出(1,doSomething(“一”,“二”,“二”,“一”));输出(2,doSomething.apply({一:‘Steven’,二:‘Jane’}[“一”,“二”,“二”,“一”]));输出(3,doSomething.call({一:‘Steven’,二:‘Jane’},“一”,“二”,“二”,“一”));

另请参见此Fiddle。

这是一个很好的助记符。应用使用数组,始终使用一个或两个参数。使用Call时,必须计算参数的数量。

调用和应用都用于在执行函数时强制此值。唯一的区别是调用采用n+1个参数,其中1是this和“n”个参数。apply只接受两个参数,一个是this,另一个是argument数组。

我在apply-over-call中看到的优点是,我们可以轻松地将函数调用委托给其他函数,而无需付出太多努力;

function sayHello() {
  console.log(this, arguments);
}

function hello() {
  sayHello.apply(this, arguments);
}

var obj = {name: 'my name'}
hello.call(obj, 'some', 'arguments');

观察我们使用apply将hello委托给sayHello有多容易,但使用call很难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