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当你将鼠标悬停在“var”上时,VS2008 w/resharper 4.1在工具提示中有正确的输入,所以我认为当你寻找一个类的所有用法时,它应该能够找到这个。

虽然还没有测试它是否这样做。

其他回答

没有,只是不需要写两次类型名。http://msdn.microsoft.com/en-us/library/bb383973.aspx

我不使用var,因为它违背了c#的根- C/ c++ /Java。尽管这是一个编译器技巧,但它使语言感觉不那么强类型。也许20多年的C语言已经在我们(反变量的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了,我们应该在等号的左右两边都有类型。

话虽如此,我可以看到它对于长泛型集合定义和长类名(如codinghorror.com示例)的优点,但在其他地方,如string/int/bool,我真的看不出这一点。特别是

foreach (var s in stringArray)
{

}

节省3个字符!

对我来说,主要的烦恼是无法看到var代表方法调用的类型,除非你将鼠标悬停在方法上或F12它。

我认为VAR的关键是只在适当的地方使用它,即在Linq中做一些方便的事情(可能在其他情况下)。

如果你有一个类型的东西,那么你应该使用它-不这样做是简单的懒惰(与创造性的懒惰相反,这通常是被鼓励的-优秀的程序员往往非常努力地工作,懒惰,可以被认为是最初的东西的来源)。

全面禁止就像滥用这种结构一样糟糕,但确实需要一个合理的编码标准。

另一件需要记住的事情是,它不是VB类型变量,因为它不能改变类型——它是一个强类型变量,它只是类型是推断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认为在foreach中使用它不是不合理的,但出于可读性和可维护性的原因,我不同意)。

我怀疑这个会一直持续下去(-:

梅菲

我仍然认为var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如果我有一个带有Orders属性的Customer类,我想把它赋值给一个变量,我只需要这样做:

var orders = cust.Orders;

我不在乎顾客。Orders是IEnumerable<Order>,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或BindingList<Order> -我想要的只是将该列表保存在内存中,以便稍后对其进行迭代或获取其计数或其他内容。

将上述声明与: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 orders = cust.Orders;

对我来说,类型名只是噪音。如果我回头决定改变客户的类型。沿着轨道的订单(从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到IList<Order>),然后我也需要改变声明-如果我在第一个地方使用var,我就不必这样做。

如果你知道类型,就使用类型。 如果你不知道哪种类型,为什么不呢? 如果您不知道类型,也没关系——您已经找到了唯一有效的用法。

我很抱歉,但如果你能做到的最好的是“它使代码全部对齐”,那不是一个好答案。找一种不同的方式来格式化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