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有时编译器也能比开发人员“更好”地推断出需要什么——至少开发人员不了解他所使用的api需要什么。

例如-当使用linq时:

示例1

Func<Person, bool> predicate = (i) => i.Id < 10;
IEnumerable<Person> result = table.Where(predicate);

示例2

var predicate = (Person i) => i.Id < 10;
var result = table.Where(predicate);

在上面的代码中-假设一个是使用Linq到Nhibernate或Linq到SQL,示例1将 返回Person对象的整个结果集,然后在客户端进行筛选。 然而,示例2将在服务器上执行查询(例如在Sql server上使用Sql),因为编译器足够聪明,可以计算出Where函数应该采用表达式>而不是Func。

示例1中的结果在返回IEnumerable时也不能在服务器上进一步查询,而在示例2中,编译器可以计算出结果是否应该是IQueryable而不是IEnumerable

其他回答

我仍然认为var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如果我有一个带有Orders属性的Customer类,我想把它赋值给一个变量,我只需要这样做:

var orders = cust.Orders;

我不在乎顾客。Orders是IEnumerable<Order>,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或BindingList<Order> -我想要的只是将该列表保存在内存中,以便稍后对其进行迭代或获取其计数或其他内容。

将上述声明与: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 orders = cust.Orders;

对我来说,类型名只是噪音。如果我回头决定改变客户的类型。沿着轨道的订单(从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到IList<Order>),然后我也需要改变声明-如果我在第一个地方使用var,我就不必这样做。

这次讨论有点晚了,但我想补充一点想法。

对于所有反对类型推断的人(因为这就是我们在这里真正谈论的内容),lambda表达式呢?如果坚持始终显式地声明类型(匿名类型除外),那么如何使用lambdas呢?“不要让我使用鼠标悬停”参数如何适用于var而不是lambdas?

更新

我刚刚想到了一个反对“var”的论点,我认为没有人提到过,那就是它“破坏”了“找到所有引用”,这可能意味着(例如)如果你在重构之前检查一个类的使用情况,你会错过类通过var使用的所有地方。

有人不喜欢批评var..所有答案downmodded..哦. .

@Jon Limjap: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可读性被降级了,就像在VB6一样。我不喜欢依靠智能感知来确定给定变量的类型。我希望能单独用源代码求出它。

命名惯例也没用——我已经用好名字了。我们要回到前缀时代吗?

我认为VAR的关键是只在适当的地方使用它,即在Linq中做一些方便的事情(可能在其他情况下)。

如果你有一个类型的东西,那么你应该使用它-不这样做是简单的懒惰(与创造性的懒惰相反,这通常是被鼓励的-优秀的程序员往往非常努力地工作,懒惰,可以被认为是最初的东西的来源)。

全面禁止就像滥用这种结构一样糟糕,但确实需要一个合理的编码标准。

另一件需要记住的事情是,它不是VB类型变量,因为它不能改变类型——它是一个强类型变量,它只是类型是推断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认为在foreach中使用它不是不合理的,但出于可读性和可维护性的原因,我不同意)。

我怀疑这个会一直持续下去(-:

梅菲

它可以使代码更简单、更短,特别是对于复杂的泛型类型和委托。

此外,它使变量类型更容易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