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这次讨论有点晚了,但我想补充一点想法。

对于所有反对类型推断的人(因为这就是我们在这里真正谈论的内容),lambda表达式呢?如果坚持始终显式地声明类型(匿名类型除外),那么如何使用lambdas呢?“不要让我使用鼠标悬停”参数如何适用于var而不是lambdas?

更新

我刚刚想到了一个反对“var”的论点,我认为没有人提到过,那就是它“破坏”了“找到所有引用”,这可能意味着(例如)如果你在重构之前检查一个类的使用情况,你会错过类通过var使用的所有地方。

其他回答

它可以使代码更简单、更短,特别是对于复杂的泛型类型和委托。

此外,它使变量类型更容易更改。

我认为var的使用应该与明智选择的变量名称相结合。

我在foreach语句中使用var没有问题,前提是它不是这样的:

foreach (var c in list) { ... }

如果是这样的话:

foreach (var customer in list) { ... }

... 这样,阅读代码的人就更有可能理解什么是“列表”。如果您可以控制列表变量本身的名称,那就更好了。

这同样适用于其他情况。这是非常无用的:

var x = SaveFoo(foo);

... 但这是有道理的:

var saveSucceeded = SaveFoo(foo);

各有各的,我想。我发现自己这样做,简直是疯了:

var f = (float)3;

我需要一个12步的var程序。我叫Matt,我(ab)使用var。

我仍然认为var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如果我有一个带有Orders属性的Customer类,我想把它赋值给一个变量,我只需要这样做:

var orders = cust.Orders;

我不在乎顾客。Orders是IEnumerable<Order>,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或BindingList<Order> -我想要的只是将该列表保存在内存中,以便稍后对其进行迭代或获取其计数或其他内容。

将上述声明与: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 orders = cust.Orders;

对我来说,类型名只是噪音。如果我回头决定改变客户的类型。沿着轨道的订单(从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到IList<Order>),然后我也需要改变声明-如果我在第一个地方使用var,我就不必这样做。

我不使用var,因为它违背了c#的根- C/ c++ /Java。尽管这是一个编译器技巧,但它使语言感觉不那么强类型。也许20多年的C语言已经在我们(反变量的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了,我们应该在等号的左右两边都有类型。

话虽如此,我可以看到它对于长泛型集合定义和长类名(如codinghorror.com示例)的优点,但在其他地方,如string/int/bool,我真的看不出这一点。特别是

foreach (var s in stringArray)
{

}

节省3个字符!

对我来说,主要的烦恼是无法看到var代表方法调用的类型,除非你将鼠标悬停在方法上或F12它。

静态类型是关于契约的,而不是源代码。这里的想法是需要将静态信息放在“应该”是一个小方法的单行上。一般指南建议每个方法不要超过25行。

如果一个方法足够大,以至于您无法跟踪该方法中的单个变量,那么您做错了其他事情,这将使任何对var的批评相形见绌。

实际上,var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它可以使重构更简单,因为你不再需要担心你的声明过于严格(例如,当你应该使用IList<>或IEnumerable<>时,你使用了List<>)。您仍然需要考虑新的方法签名,但至少不必返回并更改声明来匹配。